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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FZ09101-0200-2024-00007 文號 連政辦規〔2024〕2 號
發布機構 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6-28
標題 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江鮑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內容概述 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江鮑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號 FZ09101-0200-2024-00007
文號 連政辦規〔2024〕2 號
發布機構 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6-28
有效性 有效
標題 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江鮑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內容概述 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江鮑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江鮑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7-02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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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

《連江鮑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6月28日

 

 

 

 

 

 

 

 

連江鮑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

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強連江鮑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保障地理標志產品質量特色,維護地理標志產品聲譽與品牌價值,全面提升連江鮑魚知名度和市場競爭力,按照《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管理辦法(試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通過統籌推進連江鮑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建設工作,進一步完善連江鮑魚標準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質量管理體系,推動連江鮑魚地理標志高水平保護、高標準管理、高質量發展,實現產業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產業融合效益的有機統一。聚焦新質生產力,增強發展新動能,促進連江鮑魚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建設目標

通過3年的示范區建設,完善連江鮑魚地理標志保護制度、工作體系、保護力度、保護宣傳和合作共贏等五大體系建設,形成具有較大產業規模、較顯著社會經濟效益、較高保護水平,制度健全、機制完善、管理規范,產品特色鮮明、知名度高的保護地域。

(一)經濟效益。通過示范區建設,依托連江鮑魚地理標志,完善地理標志保護制度機制,構建以地理標志品牌為核心,點面結合,共同發展,用品牌效應推動連江鮑魚特色產業經濟效益,形成集育苗—養殖—加工—銷售—品牌—餐桌的“一粒鮑”完整產業鏈,力爭到2026年底全產業鏈產值超過100億元。

(二)社會效益。在示范區建設的帶動下,積極培育壯大連江鮑魚產業規模,推動企業轉型升級,促進連江鮑魚產業化、標準化、品牌化、規?;嵘?。充分發揮連江鮑魚產業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輻射帶動作用,助力鄉村振興建設。

(三)生態效益。通過示范區建設,進一步提升連江鮑魚產業的生態養殖及綠色加工,持續推動漁業產業轉型升級,在加強海洋生態保護的同時,提高海洋生態化利用水平,促進海洋生態保護與海洋經濟協同發展。

(四)產業融合效益。在示范區建設過程中,實現漁業現代化,促進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健全上中下游產業鏈,推動創新鏈與產業鏈深度融合,提升連江鮑魚產業科技創新水平,增強產業發展內生動力。推進“連江鮑魚+文旅”品牌融合,用豐富的文化要素提升連江鮑魚的人文屬性,不斷加大連江鮑魚的宣傳推廣,推動連江鮑魚同“海連江”區域公共品牌、環馬祖澳濱海旅游度假區等資源深度融合,進一步發展文旅經濟。

三、主要措施

(一)夯實保護制度,引領協同推進

完善示范區建設工作機制。將示范區建設工作納入縣域重點工作規劃,制定扶持連江鮑魚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為示范區建設提供政策保障。制定示范區建設工作責任清單,明確各有關單位的職責,加強區域資源整合和制度銜接。逐步夯實相關保護制度,建立與省知識產權部門、保護中心、司法銜接相聯動的協調保護機制,舉報投訴快速反應機制,違法行為懲戒機制等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地理標志產品保護信息、執法信息定期統計報送制度。﹝牽頭單位:縣委辦,縣政府辦;責任單位: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二)健全工作體系,引領特色質量

1.完善連江鮑魚標準體系建設。嚴格執行《地理標志產品 連江鮑魚》(DB35/T 1449-2014)地方標準,定期開展生產過程合規性檢查,加強連江鮑魚產品質量管理。在地方標準的基礎上,鼓勵、引導相關單位制修訂連江鮑魚相關的罐頭制作、速凍冷藏等國家標準、團體標準、行業標準,形成相對配套完整的標準體系。﹝牽頭單位:“海連江”專班(縣科協);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海漁局、工信局、鮑魚行業協會﹞

2.健全連江鮑魚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加大對檢驗檢測經費投入,加強與相關檢驗檢測機構合作聯系,定期組織對連江鮑魚按檢測規范要求實施產品抽樣檢測,確保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和有效性,保障連江鮑魚產品的質量安全。推動在縣內建立檢測水平高、專業性強、能開展多種海產品檢測業務的指定檢測機構。不斷完善專業化檢驗檢測服務點建設,根據消費市場需求,為消費者提供權威、可靠的專業技術服務。﹝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海漁局、工信局、財政局、“海連江”專班(縣科協)、鮑魚行業協會﹞

3.推動連江鮑魚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充分發揮質量管理體系對連江鮑魚產業發展的促進作用,鼓勵連江鮑魚生產企業參與各類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采取質量追溯等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和工具,保持連江鮑魚產品特色質量穩定。爭取到2026年底,全縣的連江鮑魚生產企業至少有4家企業通過有機產品(OGA)認證,2家企業通過國際水產(ASC)認證,5家企業通過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認證,提升連江鮑魚產業整體質量管理水平。﹝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海漁局、工信局、“海連江”專班(縣科協)、鮑魚行業協會﹞

(三)加大保護力度,引領水平提升

1.加強地理標志使用管理。建立連江鮑魚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印制、發放、使用和溯源管理臺賬,指導企業依法申請、規范使用,履行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職責。加強對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日常監管,建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合法使用人管理庫,并實施動態監管。完善職能部門、行業協會、專用標志合法使用人的地理標志聯動保護機制,確保連江鮑魚地理標志規范使用。﹝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海漁局、工信局、鮑魚行業協會﹞

2.提高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率。制定出臺《關于推動建設連江鮑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的六條措施》等產業發展獎勵政策措施,鼓勵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申請并規范使用連江鮑魚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確保區域內專用標志使用者數量逐年合理遞增,不斷提升專用標志使用覆蓋面。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海漁局、工信局、鮑魚行業協會﹞

3.強化連江鮑魚地理標志全鏈條保護。定期開展連江鮑魚地理標志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將專用標志使用行為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亂用濫用專用標志行為,探索運用互聯網大數據強化連江鮑魚地理標志保護,嚴厲打擊侵權假冒行為。推動多部門、多渠道聯動發力,與縣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等簽訂協同保護機制、合作備忘錄;與縣海漁局、工信局等行政機關開展聯合檢查,及時公布有社會影響力的地理標志保護典型案例,不斷提高地理標志保護水平,營造良好的市場氛圍。﹝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海漁局、工信局、公安局、法院、檢察院、鮑魚行業協會﹞

(四)強化保護宣教,引領意識提升

1.加大產品宣傳推廣。加大連江鮑魚宣傳力度,通過電視、網絡、平面媒體等全方位宣傳,擴大連江鮑魚品牌影響力。支持并推動連江鮑魚參加國內外各類展覽交易博覽會。以“漁博會”“海交會”等為契機,舉辦連江鮑魚專題展銷活動,因地制宜設置連江鮑魚的戶外廣告牌,采取多種方式不斷擴大連江鮑魚市場宣傳面和覆蓋面。﹝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文體旅局、工信局、海漁局;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融媒體中心、“海連江”專班(縣科協)、鮑魚行業協會、各鄉鎮﹞

2.推動產業融合發展。一是打造地標文旅品牌。深化“連江鮑魚+文旅”產業融合,培育連江鮑魚文化品牌,賦能連江鮑魚產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海連江”區域公共品牌、環馬祖澳濱海旅游度假區等進行資源結合,進一步發展以地理標志為載體的文旅經濟。二是搭建可視載體。以連江鮑魚為展示主體,搭配我縣其他地理標志,建設“海連江”地理標志展示館(展示廳)或連江鮑魚地理標志主題公園等,并選樹5個與連江鮑魚相關可看可供觀摩的文旅打卡點,講好連江地標故事,展示連江地標形象。三是推廣地標宴。探索以連江鮑魚作為宴席食材,用不同烹調方法,制作風味特色豐富的“鮑魚地標宴”菜點組合,發揮地理標志產品價值,促進區域特色產業發展。﹝牽頭單位:縣文體旅局、工信局、海漁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融媒體中心、“海連江”專班(縣科協)、鮑魚行業協會、各鄉鎮﹞

3.加強產業人才培養。用好現有人才政策,引進高層次海洋科技人才和團隊,組織開展地理標志保護能力提升人才培訓,鼓勵和支持企業、行業協會等單位開展職業人才培訓和職業技能競賽,培育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和高技能型人才。﹝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責任單位:縣人社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海漁局、工信局、鮑魚行業協會﹞

(五)加強合作共贏,引領市場開拓

1.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健全涉外地理標志保護機制,積極參與地理標志互認互保國際合作,有組織地通過各類國際交流合作平臺,與外資企業、社會團體、商會等開展溝通交流活動,提升企業國際化經營能力,拓展海外市場,推動連江鮑魚“走出去”。﹝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工信局、海漁局、財政局、貿促會、鮑魚行業協會﹞

2.加強國內外市場開拓。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吸引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水平科研機構、優質創新團隊等入駐連江。依托連江建設“海上福州”橋頭堡,構建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奮力建設現代化國際城市堅強北翼的發展布局,引領連江鮑魚市場開拓,進一步拓寬市場渠道,擴大國內外市場份額。﹝牽頭單位:縣工信局;責任單位:縣海漁局、財政局、貿促會、招商辦、鮑魚行業協會﹞

四、進度安排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確定2023年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籌建名單的通知》(國知辦函保字〔2023〕992號)要求,在3年的示范區籌建期內(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扎實開展建設工作。

(一)啟動創建階段(2023年12月—2024年6月)。開展前期籌備工作,營造示范區建設的良好氛圍。成立相關工作機構,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形成工作清單。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4年7月—2026 年9月)。根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圍繞完善保護制度、工作體系、保護力度、保護宣傳和合作共贏等五大重點任務,積極開展示范區建設,并分別于2024年10月30日、2025年10月30日前向省知識產權局報送示范區建設年度總結。

同時,于2025年6月前,完成示范區建設的中期任務,并申請中期評估?;I建期內,適時邀請各級領導專家檢查指導工作,形成指導意見,對存在問題及時整改,進一步提升示范區建設工作水平。

(三)申請驗收階段(2026年10月—2026年12月)。對照示范區建設的實施方案,從建設目標、組織管理、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取得的經驗成效等方面進行自查,完善驗收材料,提煉工作亮點,提交驗收申請,迎接考核評審。

(四)落實整改階段(2026年12月以后)。驗收結束后,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全面總結經驗,建立示范區長效發展機制,加強后續管理,形成具有連江特色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體系。

五、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連江縣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統籌安排示范區建設相關事宜,各成員單位按照責任分工開展工作,確保示范區建設工作組織有保證,工作有落實,經費有保障。

(二)強化資金保障。加大對示范區建設工作的投入力度,安排專項經費用于示范區建設及地理標志保護等工作,確保示范區建設工作順利開展。

(三)強化宣傳推廣。各相關部門積極拓寬宣傳渠道,利用多種平臺普及地理標志產品的有關知識。強化連江鮑魚品牌推廣,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切實提高連江鮑魚地理標志產品的市場知名度和美譽度。

(四)強化督查考核。將示范區建設工作納入縣域重點工作,加強督促檢查,確保示范區建設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確保示范區工作建設持續深入推進。

 

附件:1.連江鮑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

工作責任清單

2.關于推動建設連江鮑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

護示范區的六條措施


附件1

 

連江鮑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工作責任清單

 

序號

項目

具體內容

牽頭單位

責任單位

1

一、夯實保護制度,引領協同推進

完善示范區建設工作機制。將示范區建設工作納入縣域重點工作規劃,制定扶持連江鮑魚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為示范區建設提供政策保障。制定示范區建設工作責任清單,明確各有關單位的職責,加強區域資源整合和制度銜接。逐步夯實相關保護制度,建立與省知識產權部門、保護中心、司法銜接相聯動的協調保護機制,舉報投訴快速反應機制,違法行為懲戒機制等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地理標志產品保護信息、執法信息定期統計報送制度。

縣委辦
縣政府辦

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2

制定扶持鮑魚產業發展政策措施,做大產業規模,提高連江鮑魚產值,助推連江鮑魚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進金融賦能地理標志產業。

縣海漁局

縣政府辦、發改局、工信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連江監管支局

3

定期匯總縣域內連江鮑魚生產者總數及相關產業產值的相關數據。

縣海漁局

縣統計局、工信局

4

推動連江鮑魚生產企業積極申請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保護產品),各責任單位均需動員指導至少2家生產企業辦理申請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保護產品)。

縣市場監管局

縣海漁局、工信局、筱埕鎮、下宮鎮、黃岐鎮、安凱鄉、苔菉鎮

序號

項目

具體內容

牽頭單位

責任單位

5

一、夯實保護制度,引領協同推進

及時受理連江鮑魚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用標申請,做好用標審核并報送上級部門。

縣市場監管局

縣鮑魚行業協會

6

引導連江縣鮑魚行業協會加強自身建設,發揮協會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規范作用,加大對連江縣鮑魚行業協會的資金支持力度,保障協會的良性運轉。

縣海漁局

縣民政局、財政局

7

二、健全工作體系,引領特色質量

完善連江鮑魚標準體系建設。嚴格執行《地理標志產品 連江鮑魚》(DB35/T 1449-2014)地方標準,定期開展生產過程合規性檢查,加強連江鮑魚產品分級管理。在該地方標準的基礎上,鼓勵、引導相關單位制修訂連江鮑魚相關的罐頭制作、速凍冷藏等國家標準、團體標準、行業標準,形成相對配套完整的標準體系。

“海連江”專班
(縣科協)

縣市場監管局、海漁局、工信局、鮑魚行業協會

8

健全連江鮑魚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加大對檢驗檢測經費投入,加強與相關檢驗檢測機構合作聯系,定期組織對連江鮑魚按檢測規范要求實施產品抽樣檢測,確保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和有效性,保障連江鮑魚產品的質量安全。推動在縣內建立檢測水平高、專業性強、能開展多種海產品檢測業務的指定檢測機構,不斷完善專業化檢驗檢測服務點建設,根據消費市場需求,為消費者提供權威、可靠的專業技術服務。

縣市場監管局

縣海漁局、財政局、工信局、“海連江”專班(縣科協)、鮑魚行業協會

9

推動連江鮑魚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充分發揮質量管理體系對連江鮑魚產業發展的促進作用,鼓勵連江鮑魚生產企業參與各類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采取質量追溯等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和工具,保持連江鮑魚產品特色質量穩定。爭取到2026年底,全縣的連江鮑魚生產企業至少有4家企業通過有機產品(OGA)認證,2家企業通過國際水產(ASC)認證, 5家企業通過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認證,提升連江鮑魚產業整體質量管理水平。

縣市場監管局

縣海漁局、工信局、“海連江”專班
(縣科協)、鮑魚行業協會

序號

項目

具體內容

牽頭單位

責任單位

10

三、加大保護力度,引領水平提升

加強地理標志使用管理。建立連江鮑魚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印制、發放、使用和溯源管理臺賬,指導企業依法申請、規范使用,履行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職責。加強對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日常監管,建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合法使用人管理庫,并實施動態監管。完善職能部門、行業協會、專用標志合法使用人的地理標志聯動保護機制,確保連江鮑魚地理標志規范使用。

縣市場監管局

縣海漁局、工信局、鮑魚行業協會

11

提高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率。制定出臺《關于推動建設連江鮑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的六條措施》等產業發展獎勵政策措施,鼓勵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申請并規范使用連江鮑魚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確保區域內專用標志使用者數量逐年合理遞增,不斷提升專用標志使用覆蓋面。

縣市場監管局

縣海漁局、工信局、鮑魚行業協會

12

強化連江鮑魚地理標志全鏈條保護。定期開展連江鮑魚地理標志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將專用標志使用行為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亂用濫用專用標志行為,探索運用互聯網大數據強化連江鮑魚地理標志保護,嚴厲打擊侵權假冒行為。推動多部門、多渠道聯動發力,與縣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等簽訂協同保護機制、合作備忘錄;與縣海漁局、工信局等行政機關開展聯合檢查,及時公布有社會影響力的地理標志保護典型案例,不斷提高地理標志保護水平,營造良好的市場氛圍。

縣市場監管局

縣海漁局、工信局、公安局、法院、檢察院、鮑魚行業協會

13

四、強化保護宣教,引領意識提升

加大產品宣傳推廣。加大連江鮑魚宣傳力度,通過電視、網絡、平面媒體等全方位宣傳,擴大連江鮑魚品牌影響力。支持并推動連江鮑魚參加國內外各類展覽交易博覽會。以“漁博會”“海交會”等為契機,舉辦連江鮑魚專題展銷活動,因地制宜設置連江鮑魚的戶外廣告牌,采取多種方式不斷擴大連江鮑魚市場宣傳面和覆蓋面。

縣委宣傳部

縣文體旅局
縣工信局
縣海漁局

縣市場監管局、融媒體中心、“海連江”專班(縣科協)、鮑魚行業協會、各鄉鎮

序號

項目

具體內容

牽頭單位

責任單位

14

四、強化保護宣教,引領意識提升

推動產業融合發展。一是打造地標文旅品牌。深化“連江鮑魚+文旅”產業融合,培育連江鮑魚文化品牌,賦能連江鮑魚產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海連江”區域公共品牌、環馬祖澳濱海旅游度假區等進行資源結合,進一步發展以地理標志為載體的文旅經濟。二是搭建可視載體。以連江鮑魚為展示主體,搭配我縣其他地理標志,建設“海連江”地理標志展示館(展示廳)或連江鮑魚地理標志主題公園等,并選樹5個與連江鮑魚相關可看可供觀摩的文旅打卡點,講好連江地標故事,展示連江地標形象。三是推廣地標宴。探索以連江鮑魚作為宴席食材,用不同烹調方法,制作風味特色豐富的“鮑魚地標宴”菜點組合,發揮地理標志產品價值,促進區域特色產業發展。

縣文體旅局
縣工信局
縣海漁局
縣市場監管局

縣財政局、融媒體中心、“海連江”專班(縣科協)、鮑魚行業協會、各鄉鎮

15

加強產業人才培養。用好現有人才政策,引進高層次海洋科技人才和團隊,組織開展地理標志保護能力提升人才培訓,鼓勵和支持企業、行業協會等單位開展職業人才培訓,培育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和高技能型人才。

縣委組織部

縣人社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海漁局、工信局、鮑魚行業協會

16

五、加強合作共贏,引領市場開拓

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健全涉外地理標志保護機制,積極參與地理標志互認互保國際合作,有組織地通過各類國際交流合作平臺,與外資企業、社會團體、商會等開展溝通交流活動,提升企業國際化經營能力,拓展海外市場,推動連江鮑魚“走出去”。

縣市場監管局

縣工信局、海漁局、財政局、貿促會、鮑魚行業協會

17

加強國內外市場開拓。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吸引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水平科研機構、優質創新團隊等入駐連江。依托連江建設“海上福州”橋頭堡,構建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奮力建設現代化國際城市堅強北翼的發展布局,引領連江鮑魚市場開拓,進一步拓寬市場渠道,擴大國內外市場份額。

縣工信局

縣海漁局、財政局、貿促會、招商辦、鮑魚行業協會

序號

項目

具體內容

牽頭單位

責任單位

18

六、加強督導檢查,確保任務落實

開展年度測評、中期評估和全面總結,強化示范區建設工作的動態監測和評估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

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19

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按時推進。

縣委督查室
縣政府督查室

縣效能辦
縣市場監管局

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附件2

 

關于推動建設連江鮑魚國家地理標志

產品保護示范區的六條措施

 

為進一步推動我縣建設連江鮑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特制定以下六條措施:

一、鼓勵已經取得連江鮑魚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保護產品及商標)授權的鮑魚企業積極使用專用標志,根據企業使用專用標志的情況,對企業進行相應補助。對規范使用專用標志且年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的(含1000萬元),按銷售額每10萬元給予獎勵50元;年銷售額500—1000萬元的(含500萬元),按銷售額每10萬元給予獎勵40元;年銷售額500萬元以下的,按銷售額每10萬元給予獎勵25元。一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10萬元。

規范使用專用標志根據《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第八條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鼓勵鮑魚企業提高質量管理意識,加強產品檢驗檢測。在企業申請連江鮑魚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保護產品)過程中,對有關質量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的費用予以50%補助,單家企業補助不超過1萬元(一個企業只能補助一次)。

三、鼓勵鮑魚企業通過連江鮑魚地理標志商標注冊人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后,進行商標使用許可備案,對企業申請連江鮑魚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商標)過程中,進行的商標使用許可備案費用予以50%補助,單家企業補助不超過1萬元(一個企業只能補助一次)。

四、鼓勵鮑魚企業或行業協會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對鮑魚企業或行業協會實施品牌和認證獎勵,對2024年以來首次獲得以下鮑魚品牌或認證的給予一次性獎勵(一個企業只能獲得同類型獎勵金一次):

1.對獲得“馳名商標”稱號的鮑魚企業或行業協會,獎勵60萬元;

2.對獲得“國藥準”字號、“國食健”字號的鮑魚企業,分別獎勵80萬元;

3.牽頭制定國家鮑魚行業標準的獎勵20萬元,牽頭制定省級鮑魚行業地方標準的企業或行業協會,獎勵15萬元;

4.對獲得歐盟(CE)、FDA等質量認證的鮑魚企業,分別給予獎勵30萬元;

5.對獲得鮑魚ASC認證的企業,獎勵80萬元。

五、鼓勵連江鮑魚地理標志商標注冊人向企業許可使用連江鮑魚地理標志商標,每新授權連江鮑魚地理標志商標超過10家企業,對連江鮑魚地理標志商標注冊人獎勵1萬元。

六、鼓勵鮑魚企業提升創新意識,增強創新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創新成果,對2023年以來有新授權的與鮑魚行業相關的發明專利的企業,優先向上級推薦為各級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

以上措施執行期限自2023年12月4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由縣市場監管局會同縣直相關部門負責解釋,若與縣政府出臺的其他扶持政策相同或相似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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