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FZ09101-2500-2022-00053 | 文號 | 連政辦〔2022〕164號 |
發布機構 | 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12-01 |
標題 | 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江縣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內容概述 | 連政辦〔 2022 〕 164號?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為切實加強我縣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我縣物業小區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結合我縣物業管理實際,特制定《連江縣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現印發給你們。一、工作目標通過開展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管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各鄉鎮于2月20日將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報送縣住建局房地產業管理科,于6月2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
索 引 號 | FZ09101-2500-2022-00053 | ||
文號 | 連政辦〔2022〕164號 | ||
發布機構 | 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2-12-01 | ||
有效性 | 有效 | ||
標題 | 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江縣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內容概述 | 連政辦〔 2022 〕 164號?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為切實加強我縣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我縣物業小區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結合我縣物業管理實際,特制定《連江縣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現印發給你們。一、工作目標通過開展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管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各鄉鎮于2月20日將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報送縣住建局房地產業管理科,于6月2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
連政辦〔2022〕16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為切實加強我縣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我縣物業小區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結合我縣物業管理實際,特制定《連江縣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01日
連江縣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針對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中出現的飛線充電、違規停放、充電設施不足等問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管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由屬地鄉鎮督促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落實物業小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開展對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勸阻和制止在小區內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電動自行車入戶等行為。對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物業服務企業要立即向屬地鄉鎮、消防、公安、市監、城管等主管部門報告處置。同時,要制定嚴格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制度,電動自行車要與機動車分區停放、分類管理,要設置火災報警、滅火設施和消防器材,并做好日常維護。
(二)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對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不足的物業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及業主委員會要在屬地鄉鎮、消防、規劃、建設、電力部門的指導下,規范設置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引進刷卡式、智能式等多種形式的充電裝置,確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有效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由消防部門牽頭,各鄉鎮組織轄區內的物業小區配合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在公告欄、電梯間、樓道等區域張貼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宣傳圖以及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等標識,引導業主養成良好的停放及充電習慣,不在門廳、過道充電以及將電動自行車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整治時間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3年1月31日前)
由縣住建局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部署,下發整治方案,落實責任,明確各鄉鎮和各有關單位分管領導及聯絡人,廣泛開展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2年2月至5月)
由縣住建局組織本轄區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排查在管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方面存在的問題。由縣消安委辦牽頭鄉鎮、消防、住建、應急、公安、執法中心等部門對本轄區內物業小區開展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隱患要開具整改通知書,及時跟蹤督促整改。對于發現重點隱患的小區,整改后應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防止整改后出現“回潮”。
(三)建立長效機制(2023年6月)
縣住建局和各鄉鎮根據所轄區域工作實際,要將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與文明城市創建、物業企業星級評價、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實,進一步完善相關監管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確保物業小區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各鄉鎮和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務必督促各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整治責任,各部門間建立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確保實效。
(二)加強督導問責
各鄉鎮和各有關單位要強化督導力度,指導、督促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做好管理工作,對于未按規定履行整治職責、履行不到位或工作推進不力的物業服務企業,由縣住建局予以書面通報批評、紅黃牌警告等處罰;對小區業委會未按要求履行職責的,由屬地鄉鎮進行約談、通報批評;對不配合電動自行車整治管理的業主,由縣消安委辦組織有關職能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聯合懲戒。對于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按時總結報送
各鄉鎮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經驗做法,健全完善機制,不斷加強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切實維護物業小區消防安全形勢。各鄉鎮于2月20日將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報送縣住建局房地產業管理科,于6月2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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